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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 信息时间:2018/07/10 17:11:0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玉树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好《玉树州2018年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玉政办〔2018〕114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全面中心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使政府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列为经常性的任务来抓,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各科负责人为副组长、中心各科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中心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督促及指导。
四、主要工作
(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渠道。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把握公开主动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细化条目公开,对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适时动态公开,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保持公开“新鲜度”。拓宽政务公开方式渠道。充分利用“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微博发布中心信息;利用大厅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及时公开信息。
责任科室: 综 合 科
完成时限:长    期
(二)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7〕24号)和《玉树州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2018〕50号)文件精神,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一是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二是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可以在网上预约、预审和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责任科室: 政务服务科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是制定并公布州级政府“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二是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三是建立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窗口工作人员全部佩戴工作证上岗,设立党员示范岗、爱心窗口等,亮明岗位责任;通过电话或短信回访、向办事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在大厅设置了举报和意见箱,提供留言簿,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责任科室: 政务服务科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一是开展中心入驻事项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要求入驻部门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三是依托“青海政务服务网”,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责任科室: 政务服务科
完成时限:长    期
(五)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
利用中心网站、大厅电子触摸屏和自助服务终端公示承诺内容、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中心的政务信息公开。
责任科室: 政务服务科
完成时限:长    期
(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类公开
一是在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公开机构和工作职能(包括交易中心简介、机构职能及人事简介、交易事项清单、目录等);二是公开交易流程、范围、收费标准、咨询及投诉电话、办事指南等;三是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矿产(土地招拍挂)、特许经营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制度规范等;四是公开交易管理通知公告、咨询建议、工作动态、代理机构等其他应该公开的信息。
责任科室:交易管理科
完成时限:长      期
(七)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公开
一是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政策法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变更(补遗)、答疑(询)、开标评标及中标结果公示、投诉处理等交易信息公开;二是在交易网上开设开标计划栏,实时公开每天的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信息,指引招投标各方主体参与交易活动;三是开设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曝光台,对违规违法和违约等不良行为进行及时记录并予以通报。
责任科室:交易管理科
完成时限:长      期
五、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通过积极参加省、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为契机,学习政务公开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与州委党校衔接,争取邀请党校教师亲临授课指导。
二是加强督查。中心综合科将指定专人定期在“青海政务服务”网上对各市、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各中心联系,通过下发自查通知、通报等形式,对各中心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强化督查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完善制度。制定中心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机制,着力逐步推进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正规化、规范化。
六、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各科要把政务公开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首要任务来抓,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以往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寻找薄弱环节,查摆工作差距,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领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要求,各市、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健全和明确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搞好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行政工作、约束工作人员行为,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和责任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从而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心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