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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 信息时间:2024/01/09 17:37:5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项目名称
不规范行为
处理结果
处理依据
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围墙改造项目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地点:西宁市
事项:市城乡建设局在抽查中发现该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中要求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违反了《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建工〔2022〕289号)第十八条“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代理服务费应由委托人支付,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的规定及违反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费用的通知》(青建工〔2017〕512号)“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代理服务费应由委托人支付,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的规定。
扣4分
依据:《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办法(修订)》(青政务〔2020〕34号)“附件: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量化记分标准”第C02024款
发布单位:西宁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