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
简 报
第 2 期
海东市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
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海东市“四个强化”稳步有序推进
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
全省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启动以来,海东市迅速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严格工作要求,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深入学习领会,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海东市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推进、督促整治规范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和省纪委汪洋书记、王林虎常务副省长、何录春副省长在全省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审议实施方案,提出学习贯彻要求。10月27日,召开全市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会议,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压紧压实责任措施,细化分解任务要求,强力推进整治规范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印发《海东市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整治规范工作从2023年10月开始,到2024年9月结束,为期一年,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集中整治、建章立制、督导检查等贯通起来、一体推进,聚焦全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整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中标人、市场公平公正6个方面19类突出问题。针对整治规范的突出问题,提出23条具体措施,着力破除制约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招标投标的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和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整治措施。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各项工作的通知》,做到责任主体、项目范围、时间要求、抽查比例“四个严格”:严格责任主体,市、县区行政监督部门是整治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所属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整治规范工作。严格项目范围,整治规范的范围是2022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2022年1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和2022年1月1日前发布招标公告但在2022年1月1日后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重点核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严格时间要求,2022年招标的项目,抽查工作要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2023年招标的项目,抽查工作要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严格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不低于整治规范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10%,招标投标项目数少于10个的,最少抽查1个,具体抽查项目数由市级行政监督部门确定,抽查范围覆盖两区四县。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建督导检查组,邀请行业专家,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组织领导、项目抽查、问题处置、台账资料等方面,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核查,市级行政监督部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将发现问题比较多、比较集中的县区,以及“零报告”“零问题”“零整改”的县区列为重点地区;将投诉举报较多的项目和纪检监察、审计、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的项目列为重点项目进行核查。根据督导检查结果,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实、效果不佳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整治规范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