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塔加藏族乡3村整体避灾搬迁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隆县塔加藏族乡3村整体避灾搬迁项目监理已由化隆县人民政府以化政函【2019】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化隆县甘都镇隆康三村
(2)规模:工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7557001001
标段名称:化隆县塔加藏族乡3村整体避灾搬迁项目监理
合同估算价:78.6758万元
监理服务期:699.0天
招标范围:新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宅45套,大门289座;新建围墙、硬化地坪等。供水工程建设方面:新建供水管道,包括主管道、支管、入户管、方东井等。雨水排水建设方面:新建雨水排水管道,包括主管道、支管、检查井、雨水口等。污水排水建设方面:新建排污管道,包括主管道、支管、入户管、检查井等。道路工程建设方面:新建道路工程,包括主要道路、宅前道路、排水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11月04日09:00时至2019年11月08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5日 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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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化隆回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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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化隆回族自治县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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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安先生 |
联系人: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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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2-8712423 |
电 话:0971-6289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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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0971-6288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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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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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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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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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账 号:0712201000278254 |
2019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