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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隔离”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阳光规范

【 信息时间:2022/11/21 10:20:0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三重隔离”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阳光规范


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服务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采取了物理隔离、技术隔离、流程隔离“三重隔离”措施,逐步建立了物理、技术和流程“三重隔离墙”。



一是对交易场地实行“物理隔离”。对中心交易场地的开标区、评标区、监控室等区域按照分区设置、动静分离、封闭管理的原则,设置相互分离的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交易监管四个功能性区域。对评审区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评标专家专用通道,评标专家凭刷指纹进入;内部工作人员、监管人员凭刷卡进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出评标区;在评标过程中需要招标代理机构“解答”的问题,实行语音通话沟通,实现了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人员的“物理隔离”。

二是对防止违规操作实行“技术隔离”。进场交易项目实现从项目交易受理登记到成交确认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首先是对评标专家进行“随机抽取、语音通知”,通过信息系统“屏蔽”评标专家姓名的方式进行语音通知,使招标项目名称和前来评标的评审专家名单完全处于保密状态,隔离利益相关人之间的联系,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其次是在开标室、评标室等“敏感”区域设置音视频监控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全过程无缝隙、全时段音频视频现场监管,在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开通了“电子监察端口”,实现对平台交易的网上在线实时、动态监察;同时采用网上留痕、录制备份、可溯可查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做到了交易全程“评审留痕”、监督安全有效。

三是在交易环节设置“流程隔离”。通过流程管理,从机制上隔离违规行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优化一般流程。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合理分工、明确责权,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二是整合节点流程。分段建立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交易监管等区间流程,以便对进场交易行为实行分段管理,分段隔离,通过分散权力和部门之间相互制衡,让违规操作“一步不通,步步不通”。三是监控关键流程。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在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的关键流程环节上实施现场音像监控和即时在线监察。


州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三重隔离”的建立,有效地防止了人为因素干扰,隔离了“暗箱操作”,确保了交易全程安全受控,实现了“阳光交易”,为全面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现代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