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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号)关于在海晏县全域实施静默管理的通告

【 信息时间:2022/08/25 09:40:0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海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号)

关于在海晏县全域实施静默管理的通告

 

2022年8月24日,海晏县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中,检测出5名初筛阳性人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阻断疫情传播链。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海晏县实施静默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静默管理期限

2022年8月24日19时至8月31日19时

二、静默管理范围

海晏县县域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等。

三、注意事项

1.全县各乡镇、单位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交通道路设卡管控,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每个村(社区)、居民小区只保留1个出入口,由村(社区)委会和责任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县返县人员排查登记及查证、扫码、测温等管控措施,居民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出入(有急危重患者、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的,经村、社区开具证明后,方可外出)。防范区每户家庭每隔1天安排1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

2.对拟进入海晏县的非本地人员,原则上劝返。对确需进入人员,核酸检测3天2检,无发热等症状,服从海晏县静默管理规定。

3.除工信、市监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营业门店外,其他门店一律停业。县域设置供应保障点,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测温、验码、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

4.公安干警、医护人员、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等其他必要的流动人员,持有效证件出入。

5.各生产经营企业、建筑行业对现有在岗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外人员不得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公安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6.县域内客运班车、出租车等运营性车辆暂停营运;私家车非必要严禁出行,保障城乡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凭证通行。

7.全体群众应严格遵守静默管理规定,配合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核酸检测期间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2米以上间距,遵守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分时段,分批次,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家,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目前,全县水电气和米面油等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广大群众不要紧张恐慌,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衷心感谢大家支持配合。

 

海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