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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7月9日—7月13日)

【 信息时间:2018/07/23】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NO.1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组织召开中国营商便利度评价体系专家评审会

  近日,法规司组织召开中国营商便利度评价体系专家评审会。会议由法规司司长杨洁同志主持,来自部门、地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了评审。会上,评审组认真听取中国营商便利度评价体系编制情况和设计思路的介绍,围绕进一步修改完善评价体系,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评审过程高效有序,论证客观严谨,讨论深入充分。

  经论证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中国营商便利度评价体系目标科学,框架清晰,内容全面,准确把握营商环境核心要素,完整衡量企业生命周期全链条,综合反映吸引投资能力,系统考量城市高质量发展基本面和水平,对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打造国际一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NO.2

  人社部公布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违法企业将被限制招投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上了“黑榜”。他们将被限制工程招投标、参与政府采购等。

  针对本次发布的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主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依法限制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限制、暂停或取消政策性资金、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对其支持;办理海关相关业务时,对其进出口货物实施严密监管,加强单证审核、布控查验、加工贸易担保征收或后续稽查。同时,“黑名单”主体在申请股票发行、债券融资、银行信贷、外汇额度等方面,各相关部门均会依法依规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切实加大其失信成本。

  NO.3

  广东出《导则》详解如何用好两大评标方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商务厅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评标方法的使用导则》(简称《导则》),《导则》明确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的适用范围、程序要求等内容,并列举了示例,该《导则》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根据《导则》,最低投标价法推荐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综合评估法推荐用于具有技术复杂或者性能要求难以统一的招标项目。

  NO.4

  重庆:将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10%的比例纳入招投标评分

  7月10日,重庆市城乡建委介绍,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自施行以来,累计评价施工企业4089家,实现了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有效联动。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诚信评价,会纳入房屋、市政等项目的招投标。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是全国首个省级政府颁布的行业诚信体系。

  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由企业市场行为评价、企业现场行为评价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权重的60%和40%。其中,前者包括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和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后者包括企业质量行为评价和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

  据悉,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将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10%的比例纳入招投标评分,实现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的联动对接,从而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转包挂靠、弄虚作假、标后管理薄弱等问题。

  NO.5

  湖南:串通投标公安机关将介入查处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以下简称《查处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湖南省加大对串通投标、挂靠、出借资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将有公安机关强力介入。

  NO.6

  河南发文规范省管企业招投活动

  日前,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管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就加强和规范省管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规定。

  《通知》要求,省管企业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执行,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同时,要坚持公开招标为主,严格控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需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企业要履行内部批准程序,并要根据项目情况依法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认定,或者由企业申请有关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未经认定不得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