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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延长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 信息时间:2022/09/01】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延长期间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

根据《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知(第180号)》要求,西宁市居家办公管理措施时间延长到9月5日(星期一)6时,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和居家办公,保持工作正常运转。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延长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防控措施延长影响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开评标的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做好项目变更延期等相关工作。

二、预约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而无法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可以转回主场完成项目交易,各地区政务服务监管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做好监督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三、疫情管控措施解除之后,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将会同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在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日加开交易场次,周末和节假日加开交易专场的方式,集中开展疫情延误项目交易活动(具体通知另行发布)。各市州政务服务监管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参照执行。

四、疫情管控、居家办公期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确需开展交易,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协调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后,在省交易中心或签约酒店设立公共资源“方舱”应急交易中心开展应急集中交易活动。

1.交易项目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分散居家开标,在线完成不见面开标、解密和唱标,开标相关资料归档留存。

2.应急评标委员会全部由省政务服务监管局从省应急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相关专业评标专家统一组成,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从随机抽取的专家中委托指定,公共资源“方舱”应急交易中心集中进行评审,出具评标报告。

3.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人员不到公共资源“方舱”应急交易中心组织评标和开展监督,对评标过程在线进行协调和监督。

4.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如需在公共资源“方舱”应急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填写《青海省公共资源“方舱”应急交易项目申请表》,向省政务服务监管局联系邮箱在线提交申请。

5.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将根据疫情和项目申请情况,及时设立公共资源“方舱”应急交易中心,召集和组织评标专家开展项目集中交易评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和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咨询和解答。如遇疫情防控措施延期,此通知相关规定要求顺延执行。

 

省政务服务监管局:

交易管理处      0971-6152279,13997185938

0971-5115652,13119760308

0971-5115879(兼传真)

 

技术支持      0971-5115657,18152026655

联系邮箱      qhsggzyjy@163.com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交易部  13109799628

信息中心          13519753860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附表

 

青海省公共资源“方舱”应急交易项目申请表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审(后审)

申请

开标时间

项目预算 (万元)

联系电话

 

 

 

 

 

 

 

 

 

 

 

 

 

 

 

 

 

 

 

 

 

 

 

 

 

 

 

 

 

 

 

 

 

 

 

 

 

 

 

 

 

 

 

招标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监督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