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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标专家孙春梅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 信息时间:2023/03/01】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关于评标专家孙春梅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违规单位
项目名称
违规现象
扣分值
扣分依据
    评标专家孙春梅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教学综合楼项目
    我局对省审计厅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核实,该评标专家于2018年11月1日评审该项目时,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的问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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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和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ZJ607“经相关部门执法过程中发现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