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信用信息 >不良行为

关于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 信息时间:2020/08/05】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关于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违规单位
项目名称
违规现象
扣分值
扣分依据
    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该代理机构于2020年3月26日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下述违法违规问题:

一、使用省平台提供《标准设备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具备[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一级]资质的施工投标人。

(一)违背七部委2005年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违背《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青建工[2017]551号)文“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园林、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规定。

(三)违背《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青建工[2017]551号)文“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应按照《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包含下列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评标办法;(四)合同条款及格式(应明确专项条款主要内容);(五)工程量清单;(六)图纸;(七)技术标准和要求;(八)投标文件格式;(九)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规定。

二、自行规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环保工程相关专业)”。

(一)违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规定。

(二)违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建工201718号“项目经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基本信息-基础信息-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的”的规定。

三、对该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其“评标原则”没有执行《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青建工[2017]551号)文“附件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的全部条款。

上述违规行为导致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后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8分
    《关于印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务〔2019〕44号)中附件“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量化记分标准”   第C03007款“擅自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的”。
2020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