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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 信息时间:2020/07/27】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关于青海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违规单位
项目名称
违规现象
扣分值
扣分依据
    青海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大通县农村道路巩固提升项目
    该代理机构于7月16日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评标室,评标专家未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该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以及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采用招标形式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相关事项的通知》(青公资〔2018〕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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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务[2019]44号)   C02017。
2020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