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景阳镇金冲村中小型榨油厂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景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大通县景阳镇金冲村中小型榨油厂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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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长麒磋商(货物)2021-037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通县景阳镇金冲村中小型榨油厂设备购置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500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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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10-26 22:53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2021-10-27 至 2021-11-02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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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0元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电子交易服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注: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电子邮箱:qhcqgcxm@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保证金信息 |
分包编号:青海长麒磋商(货物)2021-037-1
分包名称:大通县景阳镇金冲村中小型榨油厂设备购置项目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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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1-08 13:00 |
开标时间 |
2021-11-08 13: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号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景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吉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92002 联系地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景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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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长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1-408005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紫宁山庄紫苑15号楼2单元4楼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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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长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82010000000618434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大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72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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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长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