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GWh稀土锂电池及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6GWh稀土锂电池及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由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工信投备案〔2025〕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零伍伍能源科技(西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零伍伍能源科技(西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南川工业园锦川大道232号
(2)规模:本次建设项目内容依据设计院设计范围为准(含设计变更)。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圆柱电芯生产车间、方型电芯生产车间、PACK生产车间、研发车间、成品库、原料库、仓库、电解液仓库、危化品库、动力站、锅炉房、雨水调蓄池、事故暂存池、污水处理中心(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设计楼、食堂、宿舍楼、研发楼、门卫等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含规划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保修责任等相关全部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所有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施工、验收、备案、档案移交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3346001001
标段名称:年产6GWh稀土锂电池及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EPC)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20000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
服务期:540.0天
招标范围:本次建设项目内容依据设计院设计范围为准(含设计变更)。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圆柱电芯生产车间、方型电芯生产车间、PACK生产车间、研发车间、成品库、原料库、仓库、电解液仓库、危化品库、动力站、锅炉房、雨水调蓄池、事故暂存池、污水处理中心(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设计楼、食堂、宿舍楼、研发楼、门卫等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含规划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保修责任等相关全部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所有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施工、验收、备案、档案移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专业资质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应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过4个(含4个);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 (6)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7)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须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均须登记)。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334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6年08月12日 0:00 时至 2026年08月16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11日 9: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6号机位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零伍伍能源科技(西宁)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8202427632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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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零伍伍能源科技(西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玖和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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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1号楼1单元12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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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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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李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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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202427632 |
电 话:0971-4389868 |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