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数据局
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青海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5〕485号)及《关于建立健全黄南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黄发改字〔2025〕84号)等要求,黄南州数据局对本部门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涉企收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梳理,我局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涉企收费项目2项。
一、矿业权、产权交易服务费
收费标准:1、产权交易市场服务收费:100万以下起点收费2000元/件,100(含1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计费比率为5‰~0.5‰收取。17年9月1日起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20%收取。2、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出让、转让成交金额在5001万元~10000万元(含本数)的,费率按1%执行,出让、转让成交金额在10001万元以上的,费率按0.5%执行。5001万元以上费率1%、1001~5000万元费率2%、501~1000万元费率3%、301~500万元费率3.5%、300万元以下费率4%。以协议方式转让矿业权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收费标准各支付50%或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费额低于4000元/宗的,按4000元/宗收取。政策依据:青发改收费〔2012〕1592号、青发改价格〔2017〕526号、青发改函〔2011〕273号、青发改函〔2013〕264号、青发改函〔2015〕435号。
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收费标准: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400万元以上按中标价的2.5‰收取,不超过10万元。400万元以下按中标价的2‰收取,不准超过10万元。2、建设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按中标价的百分之二收取。政策依据:青发改价格〔2017〕526号。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遵守涉企收费长效监管要求,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政策执行透明化,切实保障企业知情权与监督权。
监督举报电话:0973-8725583
公示渠道: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单位:黄南州数据局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