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共和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标段一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6301000076061435001001)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1日
一、公告内容:
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大写:柒佰肆拾叁万叁仟陆佰贰拾贰元整,小写:7433622.00元。本项目8条路均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前附表第9.4款内容。变更为:大写:柒佰肆拾叁万叁仟陆佰贰拾贰元整,小写:7433622.00元。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补充第 9.4 款: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大写:柒佰肆拾叁万叁仟陆佰贰拾贰元整,小写:7433622.00元。其中:乔夫旦村公路:750633.00元;拉(龙村入点)-一(社拉龙村出点)线:878265.00元;恰切路至恰让公路:1970999.00元;切扎村一社公路:2119618.00元;托(勒台村李应中处)-菖(继运处)线:427129.00元;恰(龙路)-三(社次汗土亥村)线:580279.00元;乙(浪堂村入点)-一(社乙浪堂出点)线:314439.00元;东(乡卡)-新(寺):233406.00元。” 3、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1)不平衡报价认定标准及调整方式:“①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 130%或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70%,视为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子目单价进行调整,中标人不接受调整工程子目单价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平衡单价不包括工程量清单第100章。 ②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计算:计算报价浮动率: 报价浮动率=(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工程子目 单价基准值=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子目单价*(1-报价浮动率)。 按前述方法计算后,明显不合理的单价除外。” 4、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11质量保证金金额, %合同价格”,变更为:“11质量保证金金额, %合同结算价格”。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州交通运输局
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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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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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写字楼116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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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工 |
联系人: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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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4-8525657 |
电 话:1859701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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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王民森
2026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