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委、县政府,青海湖农场,州委各部门、州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州管国有企业:
根据海北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自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十四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续建、在建和立项即将建设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一)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工程建设领域出现违规和腐败问题。
(二)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方面项目决策和审批环节、招投标环节、项目实施环节、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环节等问题。
(三)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以及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规违法承揽工程项目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及渠道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