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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标专家鹿波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 信息时间:2023/03/01】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关于评标专家鹿波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违规单位
项目名称
违规现象
扣分值
扣分依据
    评标专家鹿波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教学综合楼树木移植工程
    我局对省审计厅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核实,该评标专家于2018年8月13日评审该项目时,存在未认真查看投标文件的问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并予以通报。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和《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ZJ606“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导致结果无法改正”。
202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