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违规单位 |
项目名称 |
违规现象 |
扣分值 |
扣分依据 |
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格尔木市河滩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次) |
评标结束后未对评标专家进行满意度测评(未对项目评审专家出现的重大失误进行及时评价)及未对评委违规行为提交评价。 |
1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暂行办法》B01004 |
关于 王劲松、王由超、魏相周、郑兰芳、牛丽华、张贺宁、杨晓华 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违规单位 |
项目名称 |
违规现象 |
扣分值 |
扣分依据 |
王劲松、王由超、魏相周、郑兰芳、牛丽华、张贺宁、杨晓华 |
格尔木市河滩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次) |
未发现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评标过程中未发现重庆旭凯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发现后未作废标处理的,引起投诉的。 |
5 |
《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用评价标准》第二条第二款第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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